失落的爱 发表于 2009-10-28 00:38 只看TA 281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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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知道楼主描述的经历是怎样得来的?该不会是夫人告诉你的吧 这社会就是这样,有权或有钱就可以胡作非为,而如果还想在某个单位或公司继续呆下去,就只能忍受! 不过我身边在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的女性朋友不少,倒是没听她们说过有这样的情况,一来要陪喝陪赌的,可以明确拒绝;二来,都已经结婚了,什么事都能用老公来推辞。 希望楼主能和夫人好好考虑,出个决定。不过我个人觉得没必要在那单位呆下去了,或是直接检举领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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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eitian51453645 发表于 2009-10-28 07:46 只看TA 283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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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楼说的有道理,如果我是你,离婚算了,何必难为自己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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