叶矣罔 发表于 2010-4-22 07:56   全显示 1楼
可能就是应了那句俗话“妻不如妾,妾不如偷,偷不如偷不着”,长相身材远不如妻的妻子的发小入了“老公”的法眼!楼主的笔法还是比较合适偶的,呵呵。长篇有长篇的好,短篇有短篇的好。故事好歹算是完整啦,另外,以情为主,色为辅的写作方法,挺好。现在也是很多文学作者们都采用的笔法。再就是楼主个别词的用法,“胸饿”看着是在忒别扭了,不晓得楼主是否是故意为之。
本帖最近评分记录
0
回复帖子 发新话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