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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忆82路公交车上认识的那个具有反抗精神的女子,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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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帖由 buddy15 于 2009-6-23 12:36 发表
楼主不必太在意,人年轻的时候都难免做些荒唐和禽兽不如的事!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就不必在自责或叹息了!请各位同道中人也口下留情,人这一辈子都难免做些过火的事,今天是楼主做出了这些事你们觉得愤慨,说不定明天阴差阳错你也做出了同样的事,难到你自己去鄙视死自己吗?大家多给年轻人一些感悟人生的空间,时间会纠正一个人的!
说起愤慨,偶也很愤慨的。不用口下留情。

[ 本帖最后由 nadal2 于 2009-6-23 14:37 编辑 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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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的,气量小的男人偶最看不起,但之前一直没有意识到自己也是。现在偶已经改过了,不算太晚吧。前面有一位说的很对:我这小小的教堂,装不下你太多的罪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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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帖由 julyyy 于 2009-6-23 11:41 发表
发消息告诉人家男友这种事情也亏你做得出来,你还是个男人吗
偶没有发消息,偶是直接打电话的,发消息太慢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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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帖由 mx131420 于 2009-6-23 18:59 发表
有时候 很多东西失去以后
偶尔回忆起来觉得以前很多都不应该
是的,说的真好。越是躁动不安的人越是会犯错,这就是命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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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帖由 ps530 于 2009-6-26 08:39 发表
楼主真是公交色狼的典范,这样也能泡到女人真是没得说,但公车毕竟是公共场所还是少做些这方面的事情,要是被发现了会被揍得很惨的。
汗,你有没有仔细看呐,什么被发现了会被揍的很惨,再说本来就不是什么公交色狼,什么典范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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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帖由 carrying 于 2009-6-27 20:53 发表
楼主真的就像楼上有些兄弟说的:不是人!
我不想骂你不是人,但楼主,你的人品真的有问题,不要以为你当初年轻气盛,而且现在也后悔了,就当作什么事情都可以原谅了,当你可以为所欲为的日女人的时候,你已经具备了 ...
什么乱七八糟的,你说具备就具备了,那还了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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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帖由 xiaogun 于 2009-6-26 11:03 发表
此生再未谋面
读到这里,几乎要流下泪来,美好的事情总是那么脆弱而无可挽回.
眼泪不要浪费,可以储存起来,缺水时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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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帖由 巴西埋葬 于 2009-7-16 08:43 发表
看完后我只想说楼主 你真不是个东西 入地狱!
哈哈,倘若有幸见了阎王,定来找你同去地府一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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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帖由 3413377 于 2009-7-10 20:52 发表
记得以前大学的女友,交往了三年,可是一直是她粘着我。最后分手的时候,她站我我楼下,凌晨2点,我出来还看见她在楼下没有走(11月),抽烟抽到天亮,终于走了。我硬是铁了心,没有下楼去。现在想起来,对她太不公平 ...
你做的没错,假如是我,估计还要仍几个热水瓶胆下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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