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帖由 buddy15 于 2009-6-23 12:36 发表 楼主不必太在意,人年轻的时候都难免做些荒唐和禽兽不如的事!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就不必在自责或叹息了!请各位同道中人也口下留情,人这一辈子都难免做些过火的事,今天是楼主做出了这些事你们觉得愤慨,说不定明天阴差阳错你也做出了同样的事,难到你自己去鄙视死自己吗?大家多给年轻人一些感悟人生的空间,时间会纠正一个人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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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帖由 julyyy 于 2009-6-23 11:41 发表 发消息告诉人家男友这种事情也亏你做得出来,你还是个男人吗
原帖由 mx131420 于 2009-6-23 18:59 发表 有时候 很多东西失去以后 偶尔回忆起来觉得以前很多都不应该
原帖由 ps530 于 2009-6-26 08:39 发表 楼主真是公交色狼的典范,这样也能泡到女人真是没得说,但公车毕竟是公共场所还是少做些这方面的事情,要是被发现了会被揍得很惨的。
原帖由 carrying 于 2009-6-27 20:53 发表 楼主真的就像楼上有些兄弟说的:不是人! 我不想骂你不是人,但楼主,你的人品真的有问题,不要以为你当初年轻气盛,而且现在也后悔了,就当作什么事情都可以原谅了,当你可以为所欲为的日女人的时候,你已经具备了 ...
原帖由 xiaogun 于 2009-6-26 11:03 发表 此生再未谋面 读到这里,几乎要流下泪来,美好的事情总是那么脆弱而无可挽回.
原帖由 巴西埋葬 于 2009-7-16 08:43 发表 看完后我只想说楼主 你真不是个东西 入地狱!
原帖由 3413377 于 2009-7-10 20:52 发表 记得以前大学的女友,交往了三年,可是一直是她粘着我。最后分手的时候,她站我我楼下,凌晨2点,我出来还看见她在楼下没有走(11月),抽烟抽到天亮,终于走了。我硬是铁了心,没有下楼去。现在想起来,对她太不公平 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