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-10-9 09:40   全显示 1楼
没想到坑神会写这种形式的文啊...
而且这标题还真是不符合坑神的风格.如果不是作者名如此清晰.我肯定会觉得是哪里搞错了...-_-
这么说呢...女性视角是很好啦.
被抓,逃走.再被抓...宿命啊.啥都不说了.
期待坑神的续集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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