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靠他妈一下,这样的垃圾。
我建议你,要学朱元璋,要吗不做,要是做了就做绝。
现在这个社会你权利再大,还是受制于舆论压力的,某个国家再牛逼,不制造出所谓的明文,也不敢随意欺负人。
我的意思就是建议你现在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书籍,找一个专业的律师,询问什么样的证据有效。
然后,你想法弄到你老婆被她欺负的证据,公检法部门该去那个去那个。
这个时候你考虑好了,尽量让舆论发挥作用,不管他权利多大,是不可能再这样为所欲为了。
而你也是有得有失,兄弟仔细掂量。
我之所以说,要吗不做,要是做了就做绝。就是这样的意思,你可以忍,但是——忍无可忍,无须再忍!
明白了吗。
很同情你的遭遇,所以多打了字,哎,楼主,仔细思考问题,不要冲动哦。事情总有解决的办法!